首页|联系我们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动态 > 详细
关于执行《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〈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〉(2010版)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5-03 信息来源: 浏览点击:3555

杭建造价投资办[2013]14号

各有关单位:
  为适应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发展需要,进一步做好与我省2010版新计价依据体系的衔接工作,由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的《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》(2010版)已通过审定,经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,现予以颁发。为做好贯彻执行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《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〈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〉(2010版)》自
201361日起在杭州市正式施行。原《浙江省补充定额〈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〉(2006年)》同日起停止使用。
  二、
2013531之前已签订地铁工程施工合同的项目,或者施工合同虽然在201361以后签订,但在2013531之前已完成工程招投标的项目,除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,仍按原来的《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》(2006年)规定执行。
  三、《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》(2010版)施行后,我办颁布的《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》(杭建造价投资办[2012]3号)适用于本市所有使用《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》(2010版)确定工程造价的地铁工程,人工信息价与定额人工的价差仅计取民工工伤保险和税金。
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和意见,可及时向我办反映。
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〉(2010版)的通知》(浙建站计〔20131号)

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
2013425

Copyright ? 2013 HUAYAO holding groupco.,Ltd. 浙ICP备13003132号 策划&设计:翰臣科技